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旗县区、 一校基于美育改 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 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 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 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 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 优秀案例。
(一)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幼儿园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三)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四)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五)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六)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七)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八)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九)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十)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 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 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 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 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一 、报送
( 一 )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 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二)格式要求
1.A4 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 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 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 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 “(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 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 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 拍摄者。
(三)报送方式
各旗县区、直属学校积极报送优秀案例,填写附件,数量不限。
二 、评选
( 一)各旗县区(直属学校)要在广泛征集案例的基础上, 认真组织省级案例评选,举办省级优秀案例报告会。
(二)全市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旗县区、直属学校 报送的案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部分获奖案例的负责人将推 荐参加自治区优秀案例评选,并由教育厅展演活动组委会编 印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