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

Event Notice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 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为深入贯落实《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 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和 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2021-2025年)》(内教发 〔2021〕6号)、《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学校体育,美育 和劳动教育“七个一”的通知》(内教体函〔2021〕5号)、《内 蒙古自治区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内教体函〔2024〕98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面向全体、常态化的学生艺术 实践“勤练”“常演”机制,展示我市美育教学与实践成果,经 研究决定举办“呼和浩特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美育节” 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流程

Event Process
报名时间

2026-03-13 2026-04-20

2026-03-13 2026-04-20

2026-05-15 2026-07-15

2026-09-01 2026-09-15

活动内容

Event Content

一 、活动主题

本届美育节以“舞韵飞扬美耀青城”为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良好精神风貌与综合素质。


二、参加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


三 、展演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美育工作坊、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美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工艺(剪纸、泥塑)、综合材料装置(团体);美育工作坊;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幼儿园)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 、活动时间地点

独唱、独奏、独舞、朗诵、戏剧(戏曲)的上报截至时间4月20日,展演时间5月上旬。

2025年5-6月,分类别展示,具体时间、地点以补充文件下发。

活动须知

Event Notice

一 、活动要求

1.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根据第十届“呼和浩特市中小学生美育节”系列活动内容,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宣传、积极发动、深入挖掘、精心组织,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推进本地美育水平提升。

2.本次系列活动均须以旗县区(直属学校)为单位参加,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参赛,参赛作品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和亮点。在推选作品过程中,认真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程序和人数名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出具有特色和水平的参赛作品。

3.本次系列活动评选优秀组织奖,根据各旗县区(直属学校) 组织开展活动情况、上报作品数量和各类比赛成绩等综合产生。 根据本次各类比赛成绩排名,推荐优秀节目(作品)进行集中展演及代表呼和浩特市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二、奖项设置

1.集体节目按类别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同类节目不足10个, 评委最后分数达到85分,认定为二等奖,90分以上认定为一等奖),不设优秀奖。集体节目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颁发优秀教师指导奖,教师参加,不限名额。

2.独唱、独奏、独舞类节目按照类别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同类节目不足10个,评委最后分数达到85分,认定为二等奖,90 分以上认定为一等奖)不设优秀奖,不设优秀教师指导奖,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和附件5,教师参加,不限名额。

3.美术类个人作品按照类别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不设优秀奖,辅导2名及以上学生获奖的教师,获得优秀教师指导奖;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7,教师参加,不限名额。

4.美育工作坊和美育创新案例按照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组设 一、二 、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0%、二等奖15%、 三等奖20%,不设优秀奖。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节目和美育工作坊均按照名额数量录制视频(中学生独唱、独奏要求录制3首作品)上报, 进行初评,初评后公布名单,再进入现场展示环节。


三、报送要求

各旗县区(直属学校)按照展示类型及名额分配(附件4, 附件5,附件7、附件11)。相关负责人登录呼和浩特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www.hhhtjy.org.cn),    点击飘窗,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材料,不接受个人上报。


四、联系人及方式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体卫艺劳科,刘念姣,电话18686095655 ;艺术表演类负责人:席建兵,电话15034949917;美术作品类、美育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负 责人:闫仲丽,电话13948110994